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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针对低保、重病困难及特困职工

时间:2025-09-13 作者:公积金小编

了解如何为苏州市的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及特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让你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生活中发挥出更多的作用。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针对低保、重病困难及特困职工

为了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更好地理解和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本文详细介绍了在苏州市针对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以及特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及重要提示。无论您是属于上述哪一类情况,都能找到详细的指导信息。

一、办理条件

职工如属以下类别之一,并持有相关证件或能在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到救助信息,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

2.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及其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3.当地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

注:以上两类人员须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查询得到相关救助信息。

二、办理流程

1.职工带齐所有必需的材料前往指定的办理场所提交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将实时划转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三、提取人员

1.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3.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

四、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的身份类别,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对于低保和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直接到服务大厅申请,由工作人员打印《苏州市个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若为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的配偶或直系亲属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3.对于特困职工,需提供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的,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五、友情提示

1.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经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可办理销户提取;仍在正常缴存的,一年可提两次,不留余额。

2.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委托人指定的有效借记卡。

本地化示例

假设您是苏州市姑苏区的一名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想要为您的父亲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您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以证明与父亲的关系,并前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在那里,工作人员会登陆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打印《苏州市个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确保您的信息符合要求。随后,按照流程完成剩余步骤,等待资金划转至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这一过程不仅能够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也能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福利政策。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最新版本并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审批进度。